根据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安工作需要,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6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等详见《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勤务岗位辅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文职岗位辅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勤务辅警需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者见义勇为英雄,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门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以及经过渡确认辅警身份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通过济南人才网网站(http://rc.jinan.gov.cn/require/require.jsp?type=jobsearch)实行网络报名,报名入口查看网站报名公告。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9时至3月17日16时 。
查询时间:2022年3月11日9时至3月18日16时。
(一)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应聘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打印报名相关资料。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自行打印的《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现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
(一)发布公告
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人选名单和有关事项。
(二)现场资格审查
体测人选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体测通知单》。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3.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自行打印的《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一份。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体测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领取《体测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