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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昭通市鲁甸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48人)

2022年云南昭通市鲁甸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48人)

鲁甸警方公众号 | 2022-03-25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人员递补,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进入考察和政审环节,考察和政审工作由招聘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其中,从事纪检监察辅助工作的文职辅警的岗位考察和政审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八)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考察及政审结束后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事项由鲁甸县公安局通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代码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统一在微鲁甸、清廉鲁甸、鲁甸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

(三)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相关工作部门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鲁甸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8-85013313

考务咨询电话:8126555转3731

纪律监督电话:8126555转3511

附件:鲁甸县公安局2022年文职辅警招聘简章

原标题:鲁甸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U8uYitXI4jd8-TJwOLLI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