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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西桂林象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0人)

2022广西桂林象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0人)

桂林人才网 | 2022-03-28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详见附件《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25日期间出生);有驾驶、计算机、写作、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特别注意事项: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党政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62号)精神,按照“谁召开会议谁负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原则,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在50人以内并缩短会议时间的要求,如报名人数在50人(含)以上,招聘单位有权分批分期或延期展开招聘程序,解释权归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计算机、写作、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人事教育科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根据防疫要求,请报名人员携带14天内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码三码合一的绿码,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单独前往招聘单位,来前请电话联系0773-3810086,有专人领到报名处,不接受家属陪同。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9:00至2022年3月31日17:00截止(工作日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