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本溪市公安局南芬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政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辅警考察相关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政审考察后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时,可在面试入围中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辅警名单将在“南芬人社”微信公众号中及时对外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疑义人员办理辅警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招聘的辅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违反用工单位工作纪律等规定的则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有权与被聘用辅警解除劳动合同。
(八)岗前培训
新招聘辅警将统一开展为期7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集中进行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纪律作风的训练养成,加强忠诚教育、保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签订保密协议书。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溪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南芬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各类通知,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作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测、体检等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的后果自负。
(六)应聘人员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考试环节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
(七)应聘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规定。
七、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本溪市公安局南芬分局:024-42121607
本溪市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4-43839417
(二)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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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
本溪市公安局南芬分局
本溪市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原标题: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Zvls7nA-rnyJyS3ER7R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