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的相关规定,桃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计划
桃源县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交警大队2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2:1,若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则调整招聘计划。
(二)岗位设置
文职辅警8名,主要从事资料整理录入、窗口服务、文书助理等工作。
勤务辅警12名,主要从事治安防控、值班备勤辅助等工作,原则上均为基层岗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常住户口在桃源县或户口未在桃源县但实际在桃居住1年以上且取得居住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1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文职辅警需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需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2、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桃源县公安局出入境大厅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外县籍)及退伍证(退役军人)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每人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