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怀远县公安局实际工作需要,蚌埠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限本市户籍人员或持有本市派出所办理的(证明无效)居住证(含三县);
3.具备高中(含中专或中技)及以上学历,以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证明无效);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公安辅警工作;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能适应加(值)班和夜班工作;
6.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3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明显疤痕,无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
8.视力: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5.0;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身体肢体因受伤、患病正在治疗恢复阶段,行动不便者;
2.特殊岗位着夏装裸露部分疤痕大于3公分的;
3.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4.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9.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离职不满一年的辅警;
10.有酒驾、醉驾、毒驾及吸毒史等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或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由蚌埠市公安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www.ahhy.gov.cn)、怀远警方(微信公众号)后续公告将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www.ahhy.gov.cn)、怀远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或提供禁忌证明的方可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址:怀远县公安局出入境办理大厅(禹都大道与新河路交叉路口往北100米路东),逾期不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