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宁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社局批准,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
招聘人员身份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事业人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名额
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1.指挥中心、治安、巡逻、交通勤务类辅助人员岗位:是肇庆市常住人口,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以后出生),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优先考虑,男性,共23名。
2.留置看护人员岗位:是肇庆市常住人口,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以后出生),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优先考虑,男性,共1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可靠,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6以上,会说粤语和普通话,能吃苦耐劳;
3.报名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毛发检测和政审合格后择优招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初审及考察中的资格确认。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一)报名:县公安局政工室。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已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格。有特长的人员,需提供能证明该特长的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