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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人)

2022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人)

摘 要
  • 1 招录人数80人
  • 2 报名时间 2022年5月30日至6月3日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0名,具体详见《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之间(1991年5月30日至2004年5月30日期间出生),现在周村公安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一年的协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左右;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具体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报考者有6个月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3日

报名地点: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四楼东会议室(周村区新建东路203号)

报名人员填写、打印《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服从岗位调剂承诺书》(附件4)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报的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留存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辅警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计入招聘面试总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1000米跑成绩确定进人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按1:1.5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职位实有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