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崇左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辅警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崇左市公安局统一招聘,安排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工作(具体职位安排如下),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岗位设置 | 招聘人数 | 岗位简介 | 工资待遇 |
岗位1:文职辅警 | 4 | 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新闻宣传、非涉密财务管理、除武器和警械外的警用装备保管,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 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扣除单位缴纳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后,月应发工资为2600至3200元不等(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差旅费按实际考勤情况计发。 |
岗位2:勤务辅警 | 5 | 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禁毒等宣传教育,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需取得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 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扣除单位缴纳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后,月应发工资为2600至3200元不等(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差旅费按实际考勤情况计发。 |
岗位3:看护辅警 | 15 | 协助执行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的看护任务,需取得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 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扣除单位缴纳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后,月应发工资为2600至3200元不等(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执勤期间另有看护补贴100元/天。 |
岗位4:勤务辅警 | 1 | 协助开展警务用车管理和车辆驾驶,需取得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取得C1以上驾驶证,适合男性,退役军人优先。 | 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扣除单位缴纳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后,月应发工资为2600至3200元不等(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和差旅费按实际出勤情况另外计发。 |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