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射编办函[2021]299号),射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共34人。
详见附件一:《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公安工作,并具有相应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外形缺陷、无纹身、体表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手术后遗症、无色盲色弱。
3.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应聘岗位所在地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应聘岗位所在地(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4.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赌博、嫖娼和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严禁代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22日。
报名地点:应聘岗位所在地派出所或农村交警中队;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警辅科(七楼);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二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
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二:《射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不在应聘所在地需提供长期居住在应聘岗位所在地证明。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