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
(一)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警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和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www.ycdf91.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新闻中心参加警务辅助工作。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录用人员在从事辅警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违反规章制度和考核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基本工资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用,聘用后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工龄补助+岗位技能补助+考核补助+加班补助(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招聘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公安局对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人社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30、0515-69188529
公安局监督电话:0515-83538016
温馨提示:根据目前防控办有关要求,如现场报名,报名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行程码”无“*”号,14天内无盐城市外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报名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原标题: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cdf91.cn/cms/gsgg/gsggxx/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