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强化一线交通安全勤务管理工作,切实缓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公安交通警力不足之间的矛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类勤务辅警40名,现将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分职位进行聘用。
二、招聘名额
1.职位名称:交通安全管理类勤务辅警;
2.招聘职位及招聘总额:设3个职位,共40名;
3.职位代码及职位名额:
1001职位:仅限男性,30名;
1002职位:仅限女性,4名;
1003职位:仅限退役军人(男性),6名。
三、报考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合作市户籍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合作籍退役军人。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5日至2004年6月15日);在职交通协管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1003职位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4.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无红绿色盲;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脸部及身体其他外部皮肤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
6.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除因婚迁入的人员外,其他将户籍迁入我市的非合作籍生源和兵源人员均不得报考,因婚迁入人员需提供有效婚姻证件,且户籍已于婚后迁入本市;
6.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需要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8日18时
2.报名地点:合作市人社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北裙楼4楼就业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证件: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本、退出现役证(退伍军人提供)、结婚证(因婚迁入人员提供)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