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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延边龙井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4人)

2022吉林延边龙井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4人)

龙井市人民政府 | 2022-09-16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龙井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辅警34名。

岗位设置:

文职辅警岗位9名。其中:警务保障室财务管理岗位1名、警务保障岗位1名;监所医疗保健岗位2名;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计算机编程岗位2名;政治工作室心理咨询岗位1名、多媒体制作岗位1名、宣传报道岗位1名。

派出所勤务辅警岗位25名。

详见“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6日以后至2004年9月16日之前出生的),延边州户籍。

3、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外观无影响面容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文身等。

5、身体、心理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极端访记录的;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可任选其一。

1.现场报名: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00,在龙井市公安局门卫室(龙井市龙和路777号)报名。需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网上报名:9月23日15时之前,将“报名要求”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以名字加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ljsgajzg@163.com邮箱,原始报名材料在体能测试时上交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具有优先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按要求填写《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除签字手写外,其他内容须打字填写,报名时须提交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和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报名表》电子版和电子版证明彩色照片在报名前发送至ljsgajzg@163.com邮箱。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

5.打印《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签字,报名时一并提交。

6.留学归国人员使用国外学历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8.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符合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9.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0.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户籍条件的,迁入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前。

11.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报名考生需加入“龙井辅警招聘”微信群(以姓名加手机号命名),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龙井市公安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在体能测试之前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告知。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制作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