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一)警务辅助人员50名。
(二)祥符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男性(1987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具有一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人员;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具体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祥符区科教大道锦臣假日酒店(祥符区公安局巡警大队对面)。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现场经工作人员进行初审验证,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后,现场如实填写《祥符区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6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不设任何考试辅导机构。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五、笔试
(一)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在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需使用,请考生妥善保存。
(二)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