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只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无色盲、色弱。
(六)按照招录人民警察要求,开展政治考察,需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考察标准。
(七)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特殊警务辅助岗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以及被强制戒毒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本人、家庭成员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八)父母、配偶或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曾有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经历,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九)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政审
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考生根据公告附件中的政审表,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政审合格后携带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毕业证、本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1张到现场报名。现场审核通过的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后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鹤庆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县公安局北二楼)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日开始(第一阶段报名时间:10月2日至10月8日,招聘公告2022年内长期有效)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72-4134491
(二)笔试
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接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工作环节。考生笔试成绩于当天笔试人员全部结束笔试后公布,由考生当场签字,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进入面试。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工作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于当天面试人员全部结束面试后公布,由考生当场签字,面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后进入体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