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人员依次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要求执行。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应根据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评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体能测试通知书》。成绩于当天结束后公布,由考生当场签字。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前统一到鹤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参加尿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下达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在体检合格、聘用审批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各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均为二个月。
四、工资待遇
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居民医保)、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各种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所有岗位均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试用期间内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绩效考核奖。
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
定级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级,定级后月工资总额为3200元至6600元不等(含特殊岗位津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居民医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绩效、服装装备及管理费等)。
五、人员管理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鹤庆县兴鹤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鹤庆县公安局工作。
六、重要提示
(一)参加鹤庆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
鹤庆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1日
原标题:鹤庆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lq9jo8PpS4RHPFb3Jta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