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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邢台市沙河市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人)

2022河北邢台市沙河市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人)

沙河市人民政府 | 2022-10-29

为满足我市警务工作需要,充实巡警警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80名(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体能测试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为市公安局公开招聘80名辅警,其中从事留置看护任务辅警30名(含女性5名)。

四、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沙河市辖区内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有连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5年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4、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8月26日至2004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有连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5年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8月26日之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含)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6、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政治考察标准。

7、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26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沙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0月28日通过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沙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45/)。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至11月12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7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