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男女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实施。测试项目:男子(10米X4往返跑、1000米),女子(10米X4往返跑、800米)。在体能测试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两项只测试1次。
具体标准如下:
男子组:①10米X4往返跑用时小于等于13秒4;②1000米跑用时小于等于4分35秒;
女子组:①10米X4往返跑用时小于等于14秒4;②800米跑用时小于等于4分30秒;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男女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委托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在拟聘用人员的原工作单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区(村组)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个人信用记录等情况。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水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
(九)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今后续聘、解聘、辞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六、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参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纳入县财政统一保障发放。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七、管理方式
根据甘肃省公安厅、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实行层级化管理。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合水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聘全程各环节严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外地报考人员需提前返合的,要提前三天向社区(村组)报备,必须落实隔离及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因受隔离等原因未能按时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考生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如实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行程卡、7日旅居史。考生到达考点后,除进入笔试、面试考场和核查身份证时可摘取口罩外,其他时间一律全程佩戴N95口罩。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健康出行绿码”进行防疫检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或等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健康出行绿码”,但体温检测高于37.3℃的考生,经医疗人员检查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对刻意隐瞒行程、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按失信行为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因此造成参加今后各类招聘的否定性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笔试、面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选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
4、若受疫情影响报名工作未能如期进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合水公安微信公众号。
5、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34-5927025
0934-5524511
监督电话:0934-12388
0934-5526802
合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原标题:合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SwFaVvRcWXUH048weT8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