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县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18〕75号)有关要求,寻乌县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35名(男性30名、女性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寻乌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具有公安辅警一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体能测试加5分。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辅警从公安机关辞职未满一个月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寻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县公安局7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寻乌县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公安辅警一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初审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试,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24日,领取地点:寻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县公安局7楼)
2、体能测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上午
3、体能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4、测试项目: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引体向上(女性仰卧起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