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前应凭准考证,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应在设定区域内活动。
(一)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考点。
1.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无咳嗽等相应症状的。
2.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或有咳嗽等相应症状,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
3.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无咳嗽等相应症状,但考前曾经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完成“14+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能提供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须完成“7+7”健康管理,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能提供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对已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分风险等级的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须完成14天日常健康监测,能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后两种情况,考生须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进入考点。
1.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
2.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以及不服从“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等防疫管理的。
3.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两次测温37.3℃以上或有咳嗽等相应症状,经调查有流行病学史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4.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无咳嗽等相应症状,但考前曾经有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以及已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分风险等级的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不能提供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其他经综合评估不能进入考点的。
(三)考生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的处置。
考生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时,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并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来自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因有旅行管制或隔离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正常缺考。如隐瞒情况擅自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须在网上填报“健康申报表”并提交“承诺书”。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健康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和“准考证”。同时提交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
(四)以下情况须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
①通过考点入口时;
②如厕时;
③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时;
④在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时;
⑤普通考场座位间距不足0.8米时。
此外,为确保考生本人和他人健康安全,建议考生全程戴口罩。
(五)有发热、咳嗽等相应症状要主动报告,不能瞒报、迟报或不报,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立即在戴好口罩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就诊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
(六)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将视防疫规定和要求,将严控外来车辆入内,请各位考生选择车辆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考虑到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请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逾期耽误考试时间的,自负责任。
注:1.本须知内容视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考生可根据“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实时查询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2.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等。
附件2:杭州市公安局市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交通管理辅警)招聘计划表
原标题:招423人,明天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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