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加分政策:
(1)职位一加分政策
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1分;荣获嘉奖及以上奖励者1次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2)职位二加分政策
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加1分;在警察院校或部队荣获嘉奖及以上奖励者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笔试结束当天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送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审核(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1888号)。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3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相应倍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打印学信网认证材料)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体能测试
报名参加的考生均需进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
由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话通知。
2、体能测试所需资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可用天府健康通电子版)。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
男生:5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生:5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相关标准详见附件2。
(四)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市中区人社局、交警支队会商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同时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人员还需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干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疾病。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聘用人员与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必须参加不少于1周的培训,培训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中,除正式聘用的人员,另按照自愿原则分类将参加面试人员列为备用人选。在一定时期内,正式聘用的辅警出现辞职、解聘等情况时,内江市市中区人社局、交警支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从备用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请有意愿的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内江市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使用管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随时关注四川省、内江市疾控中心有关防控要求,尤其是外地人员返内,做好相关防控准备和时间安排。
2、考生进入相关场所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有关询问。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交警支队、内江市市中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2022639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832--2263089
附件:1.交警支队、内江市市中区人社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3.交警支队、内江市市中区人社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
原标题: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2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