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进入公安交警队伍的。
四、招聘的方法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6个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5日--- 9月20日
根据聘用计划、报名条件、对象及资格审查等内容,拟定招考公告,并通过县电视台、张贴公告等形式予以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 9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2.报名地点:定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
3.本人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士官证和复退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时主要信息必须填报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①.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及交通管理业务知识。
②. 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对象需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包括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办法:参加面试考生现场抽题,根据考生举止、仪表、谈吐、逻辑思维等表现现场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