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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录公告(12人)

2024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录公告(12人)

额敏县人民政府 | 2024-05-07

为满足额敏县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弥补基层执勤实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以灭火救援、抢险救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经额敏县人民政府决定,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消防员10人、消防文员2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专职消防员

1.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26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民族不限。

4.专业不限。

5.户籍不限。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7.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

8.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9.具有符合招录体能测试标准的身体条件。

10.持B2驾驶证、复转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11.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两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6)有过吸毒史的。

(7)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8)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刑。

(9)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0)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二)消防文员

1.性别不限,年满20周岁及以上(2002年1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民族不限。

4.专业以文秘、新闻宣传专业优先。

5.户籍不限。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7.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

8.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9.具有宣传工作经历的。

10.具备一定的写作水平和文字功底。

11.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两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6)有过吸毒史的。

(7)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8)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刑。

(9)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0)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