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彭泽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岗位)15名(男性),上班地点:彭泽县消防大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七)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身高减100×0.9标准体型算法),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的眼视力不低于4.6。
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驾驶证B照以上含B照)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见相关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地点:彭泽县消防大队(联系人:方指导员 联系电话:)
4、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还需提供退伍证;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12月17日
2、地点:彭泽县消防大队
方式: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彭泽县人社局、彭泽县消防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闱资格。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彭泽县第一中学
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4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30%、100米跑30%、俯卧撑占20%、仰卧起坐20%。
2、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计划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如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3、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70%折算和面试成绩30%折算相加,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有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4、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招录人数,则按照比例递减招聘计划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