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大连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通过大连市消防支队门户互联网站进行公布。
5.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二)心理测试
1.按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以实际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名单通过大连市消防支队门户互联网站进行公布。
2.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由大连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并判定结果。
3.心理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请自行关注网站信息),测试结果将通过大连市消防支队门户互联网站予以公布。
4.报考人员本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5.如有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
1.参加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大连市消防支队规定的合格条件。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到大连市消防支队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四)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进入政审环节。
2.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优先参加政审,其他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剩余岗位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3.政审工作由大连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特别提示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大连市消防支队组织,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大连市消防支队门户互联网站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原标题:大连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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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消防支队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