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对录用的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千阳县消防大队工作,招聘录用人员一律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四、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组成、月工资总计2763元,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保险部分代扣。
2、用工满三年且自愿继续留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经考核后,可担任中队长助理,享受中队长助理相关待遇;
3、用工期间,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集体就餐,按现役士兵伙食标准执行,以上费用由县财政拨付;
4、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15天的假期。休假期间享受除伙食补助外全额工资。
5、对在执勤训练、灭火战斗、业务训练、汇报表演等重要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给予适当奖励。
五、报名须知
(1)应聘者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伍兵持《退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报名地点: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311室)中山西路西府宾馆大门西侧。
(3)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1)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2)体测、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各阶段通知,请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宝鸡就业网()
七、咨询电话
电话:
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