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1.由招聘单位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日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七)考察政审
1.用人单位通过听取考生居住在地派出所、现工作单位或所在村(社区)意见的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被考察政审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政审递补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1.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xjrc365.com)及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庭州检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人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由财政部门列入所在检察院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单位工会,按照规定缴纳工会费,享受会员待遇。
(九)招聘纪律及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领导干部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2.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应当回避。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招聘工作由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994-2334162
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994-2233560
州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0994-223358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690182905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和平台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昌吉州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牛芩 联系电话:0994-2233560
附件1.昌吉州检察机关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原标题:昌吉州检察机关2026年社会招聘正式启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ssSGwGNsIbMUyPhkIv_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