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磐安县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招聘乡镇专职消防队员。我们诚挚欢迎热爱消防事业的青年才俊踊跃报名,共同守护平安磐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1年9月22日至2008年9月22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86年9月22日以后出生),需持有机动车B2及以上驾驶资格证,驾龄1年以上;如持有A1或A2驾驶证且驾龄满5年,或持有汽车维修中级工及以上证书且具有B2驾照驾龄满5年的,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岗位有另外规定则从其规定;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7.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用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7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线下报名,携带有效报名材料至县消防救援局现场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缺少资料即视为审核不通过):
①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
②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③学历证明复印件:高中或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及高中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需签字并按手印;
⑤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报名选交资料(按实际情况提交):
①退伍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提供);
②岗位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
③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有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由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招录对象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并现场告知审核结果。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如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聘考核
由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组织面试及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100米短跑。面试、体测时间由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结合体测成绩占比50%和面试成绩占比50%合计计算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积分高者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磐安县消防救援局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
录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金华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具体薪酬待遇可咨询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15857126795。
联系地址:磐安县消防救援局(安文街道花溪路9号)。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磐安县消防救援局所有。
原标题:2名!磐安这里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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