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天津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政〔2019〕8号)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招录原则,于2019年1月25日至4月3日,按照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政治考核的步骤,对消防员招录对象进行了审查和考核,最终确定246人的综合成绩合格。现将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4月4日至4月15日(七个工作日),考核测试成绩查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监督举报)
天津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