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拟调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名单及原公示遗漏人员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8日-4月17日(7个工作日)。若考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到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或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如有考生借机捏造事实、打击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南路40号地矿西副楼3楼
监督电话:,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