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待遇
(一)工资:实习(培训)期1800元/月,正式录用工资为基本工资+考评费+工龄+津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二)休假:实习期前一个月每周末安排休息一天,后两个月,每周末安排休息。正式聘用后,采取上六休三的轮班模式进行倒班,上班期间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
(三)其他待遇:大队为正式聘用者购买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都昌县救援大队指战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
(四)优先有待保障:
(1)入职三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2)入职三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乘坐九江全市范围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3)入职三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4)入职三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
(一)被聘用后履行下列职责
1. 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 扑救火灾;
3. 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化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 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5. “119”接警、受警;
6. 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按照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 集中食宿,并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2. 服从下乡备班制度;
3. 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 按照《消防救援队伍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
5. 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十、其他事宜
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发放。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消防业务知识、救援队规章制度等,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分配工作地点和岗位,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予以正式录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本次招聘的消防员主要从事日常灭火、应急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等工作。实行纪律队伍管理,无特殊情况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全勤值班。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倪烽弋
宋翊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并贯彻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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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8月2日
原标题:2019年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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