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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缓解消防救援人员不足的现状,提高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整体水平,黑河市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由黑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实施,黑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政治部全程监督,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战斗员。
岗位职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制度,与消防指战员共同从事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0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和刑事犯罪的,包括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和取保候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退役士兵,男性,年龄在20-25周岁(1993年4月19日—1999年4月18日之间出生),消防退役士兵或从事消防员工作2年及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具有黑河市户籍(父母一方或爱人为黑河市户籍均可)。
(3)体型标准:要求身高在170cm以上;体型符合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他标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4)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和语言障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
(5)身体有传染性疾病者不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