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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收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4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者,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消防救援员工作、持有A1以上驾驶证或消防救援车辆驾驶经验、退伍军人的优先,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1月13日至2002年1月13日出生)的男性公民。持有A1以上驾驶证、消防救援车辆驾驶经验或退伍军人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4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消防事业,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合同制消防员工作。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无传染病、周身性皮肤病或其他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无纹身或严重烟烫。
5、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直系亲属中有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7.参与邪教组织的;
8.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的;
9.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学生;
10.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