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人员报名时同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考及录用办法
(一)笔试。笔试考察报名人员对岗位相关社会问题的分析和思辨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指标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三)考察。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考察由镇组织、纪检等部门牵头开展,自愿放弃考察者,须提交书面申请。
(四)录用。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录用,鉴定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队员工资参照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联系人:鲍琼芳 联系电话:
洞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
原文标题:洞桥镇关于招聘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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