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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宿迁市洋河新区消防文员招聘公告(6人)

2020江苏宿迁市洋河新区消防文员招聘公告(6人)

根据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消防文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素质满足驻扎灭火救援现场开展应急宣传的条件;

3.取得中文文秘类、建筑工程类、安全生产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的执行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品德端正;

5.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7.遵纪守法,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8.报考人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3日至2000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9.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11.自2020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