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深圳市龙华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条件
(一)招收岗位
1、消防战斗员(30名)
18-30周岁,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消防驾驶员(15名)
18-35周岁,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驾驶证B牌以上,驾驶技术娴熟。
3、巡消一体消防员(50名)
18-30周岁,男性,中文、文秘、新闻学、档案管理、建筑类等、通信类、宣传类(不仅限于以上专业)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通信员(5名)
18-30周岁,男性,信息化、计算机、通信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过消防、通信类相关工作、有驾驶证的人员优先。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五官端正,无明显纹身,无犯罪记录。
3、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4、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5、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7、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居住地必须为低风险区域。
(三)防疫要求
1.人员招录前,须登录广东“粤省事”公众号获取“粤康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应聘人员需填报承诺书及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上报应聘单位(附件3、附件4);
2.应聘人员近期不存在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并经医疗机构专业指引核糖核酸检测,确认身体无病症,符合招录条件的;
3.居住小区或区域无涉疫人员的;
4.有无出入境、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供护照、粤港澳通行证);
5.上述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大队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细心,积极主动;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福利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综合月收入约6000元至10000元。试用期(培训期)2个月,消防战斗员培训不少于60天,消防驾驶员因岗位特殊性需培训不少于80天(不少于20天专业岗位培训),岗位培训当月工资按战斗员六档发放。上述标准为初步测算值,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值为准。
(二)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做好合同制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改革工作的通知》实施,提供集中食宿,伙食参照现役官兵标准执行。
(三)正式录用后,与相关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按照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轮休为每周休息2天,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10天带薪假期(每工作满一年增加1天,最多可享受15天带薪假期)。
(五)培训(试用期)期间主要是对消防业务技能、体能、军事队列、专业岗位等内容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