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吉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7名面向吉安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招聘)。性别为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6月30日);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1.持有机动车B2驾驶资格证,且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
3.原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1日
2.报名地点: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县敦厚镇天华路10号)。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报名表(见附件1)
4.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应聘人员,并制作发放《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请主动向监考组说明。)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体能考核平均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吉安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