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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朝阳森林消防应急救援管理中心招录第二批省级直属森林消防员公告(80人)

2020辽宁朝阳森林消防应急救援管理中心招录第二批省级直属森林消防员公告(80人)

朝阳市人民政府 | 2020-06-24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参照《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辽宁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第二批辽宁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朝阳支队(以下简称省级直属朝阳支队)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省级直属朝阳支队消防员招录工作面向社会招录,招录消防员为劳务派遣制,工作地在朝阳市区,共招录消防员80名(均为男性)。主要承担全省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突击任务,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增援扑救任务,按照政府要求承担的其他综合救援任务。

二、工资待遇

录用的消防员,统一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企业部分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制式服装、被装等。工资26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平均每月休息10天,其余时间24小时备勤。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志愿投身森林消防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户籍不限;服从指挥,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二)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型(千克)= [身高(厘米)- 105] ±20%。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优先条件

持有准驾B2类以上车型汽车驾驶证,并且安全驾驶5年以上的;已取得救援类培训证书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及具有森林消防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三段10号,安平集团人才市场一楼102室。

3.报名材料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有B2以上汽车驾照的人员,需带驾照(原件、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2020年度招聘省级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朝阳支队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需本人手填或电脑打印真实详细信息。本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填,同时须粘贴近期、同一底版、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8)其他可证明已取得救援类培训证书等相关专业知识、实战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