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范围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财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体检费用自理。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政审
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十)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情况,按照计划1:1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到组织部门备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招聘的消防工作人员参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辅警待遇。
3.递补。因招录对象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培训期间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入职培训。新聘用的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采用全程退出制,在培训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批准正式聘用的消防工作人员,工作3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四、管理使用
(一)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生活,伙食标准比照预备消防士伙食标准执行,统一着专职队员制式服装。工作范围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含乡镇一级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城市消防救援站。工作内容主要以火灾扑救、抢险救灾为主,其他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实行轮休制,每月安排不少8天的休息时间。
(二)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年底前对消防员进行量化考评,合同期限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或累计两年考评不合格人员,消防救援大队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至少有两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后进行续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报考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填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表》(附件5),截至现场报名之日。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凡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结合全国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要第一时间在开发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3.报考人员如为入境人员,则需在实施“7+7”、“2+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后,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开发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5.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和疫情防控要求作出调整,将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纪律与监督
1.消防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点击下载>>>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消防工作人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表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原标题: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kfq.tongliao.gov.cn/gwh/tzgg/2020-10/10/content_a4b8545830264c73b4cfd187eb2cbd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