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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尉犁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8人)

2020新疆尉犁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8人)

尉犁县人民政府 | 2020-10-20

为积极做好消防部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经尉犁县人民政府决定,尉犁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8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 男性,年满 18 周岁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即: 1985年10月20日至 2002 年11月08日期间出生)。

2. 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 民族不限。

4. 专业不限。

5. 户籍不限。

6.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7.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8. 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9. 具有符合招录体能测试标准的身体条件。

10. 复转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11. 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1 )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 3 )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 5 )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 6 )有过吸毒史的。

( 7 )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 8 )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

( 9 )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 10 )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新疆尉犁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3)。

四、招录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08日。

3.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尉犁县消防救援大队(西环北路、客运站后面),联系电话:、、。

4. 报名资料:

(1)《2020年新疆尉犁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 份(见附件 1 )。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复员转业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验满2年以上须有工作证明原件。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张。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5. 报名通过后,考生统一将报名表(电子版)、一寸照片(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