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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8人)

2020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8人)

射阳县人民政府 | 2020-11-25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射阳港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专职消防队员 8名

二、报考条件

(一)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热爱消防事业、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2002年8月30日),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准驾车型为A1或者B2报考者优先。

三、报 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一:《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专职消防员: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有拒服兵役未查清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