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期间,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同步对招录报名对象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体能与岗位适应性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评分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报名人员在此环节开始前可以作出完成测试的承诺,签订承诺书;无法完成的应在测试开始前说明并签字弃权,不予录用;在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问题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电脑评判。对于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统一组织在本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录用。
4、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标准》执行,在达到标准的前提下,对面试成绩进行积分,积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能达到标准的,不予参加下一环节招录考核,不予录用。
对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计分比例汇总个人考试成绩。
5、政治审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审查标准》执行,对于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6、录用: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入职培训及劳动合同
(一)入职培训。拟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由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不少于45天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后开展为期5个月的岗前实训工作。
(二)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培训结束后,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拟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自入职培训之日起生效。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内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首次合同期限5年,合同期满后,个人自愿书面申请留队的,由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4年。合同期满后,按德才兼备、业绩突出,且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本人申请、基层推荐、支队审核等程序,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分配去向
培训合格后,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含大同市各区县)范围内进行统筹分配。
九、注意事项
招录过程不组织任何有偿培训,不通过任何中介进行代招,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39.106.18.147/bmdts/web/index.html)”等平台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录工作涉及事项解释权归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十、招录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盛街229号
联系电话:0352—7936518
附件>>>
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月5日
原标题: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t.gov.cn/dtzww/jggggkzp/202101/e5425648bc2543b986811c54544419a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