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10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感。
2、热爱消防应急救援工作,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3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为18-30周岁(2003年1月至1991年1月之间出生)。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驶证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宣传报道等技术专长或有消防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历、部队退役士兵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2月5日17:00止。
2、咨询电话:18720622217,监督电话:0795-12333。
3、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ycfcdd@163.com, 报名表见附件1,逾期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如在丰城市内,可自行在工作日到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剑南街道新春波学校对面)现场报名。(报名现场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全程戴口罩,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报名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至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