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鹤山市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
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有证者)等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四)资格审查: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咨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将通知其本人参加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四、体检
综合考试达到要求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招录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自行负担。
五、综合考试
专职队员岗位综合考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体能测试分值+面试分值。其中,体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体能测试。15分钟内完成跑步3000米;按规定要求完成10个引体向上动作;个人队列动作。
(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察
根据综合考试分值和体检合格情况对拟聘用队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队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根据综合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鹤山市应急管理局政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应急管理局推荐给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森林消防员聘用合同。
八、待遇保障
(一)专职森林消防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二)专职森林消防员待遇保障:
(1)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目前鹤山市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有关规定执行,年薪约6.5万元(含购买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均由单位购买人身意外险。
(3)因工受伤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工伤等待遇。
(4)按入职实际时间,每满一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加50元。
九、管理要求
(一)大队参照纪律部队的管理要求,全面实施准军事化管理。队员在试用期和合同期期间须严格遵守鹤山市森林消防大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对违反管理规章制度,且符合解除合同情形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对在试用期和合同期期间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森林消防专业队员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联系我们
张先生:0750-8882871
郭生:15718151733
原标题:2021年江门市鹤山市森林消防大队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shan.gov.cn/jmhsyjj/gkmlpt/content/2/2255/post_2255070.html#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