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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1广西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南宁市消防支队 | 2021-02-24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是受应急管理部领导的一支消防救援队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南宁市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南宁市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支队决定在广西区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时间及人数

时间:2021年全年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18周岁至26周岁,驾驶员为20周岁至30周岁(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以上。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大专以上文化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等专长的;

四、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标准为:

(1)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工资

(2)发放标准

1、消防队员工资发放标准: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岗位津贴+奖励工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习期为一个月,实习期工资为2000元。)

2、奖励工资标准:1次/50元,岗位津贴参照改制前现役标准发放。

注:驾驶员需持有地方B2驾驶证经总队、支队培训、考核合格后在中队履行驾驶员职责。

(3)福利待遇

1、社会保险的缴纳:试用期满一个月后,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根据当地社保水平缴纳(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每年缴纳一次大额医疗费用统筹90元/年,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由单位全额缴纳),社会保险每月上缴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单位缴费比例为27.8%,个人缴费比例为10.5%。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社保缴费基数及缴存比例每年参照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数据进行缴纳。(2017年的缴费基数为3000元,单位缴费金额为834元,个人缴费金额为315元。)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入职满两年者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各是8%,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按3500元基数进行缴存,单位和个人各缴存280元)。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伙食和住宿由支队做统一安排,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

(三)工作与休息时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二十四小时在营区待命,每月轮休不少于6天(原则上是每月8天)。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利,探亲假和婚丧假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消防队伍的特殊工作性质,未能按法定节假日休息的节假日过后安排补休。

(四)其他福利待遇。其它具体福利待遇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五)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