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防部【2015】1号)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县(市、区)消防支(大)队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计生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补招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直接从原面试人员中按排名递补。
(二)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库,对本次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若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直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八、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补招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西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网站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玉林市人社局和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将对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2662818(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保障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75-2664302(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办公室);
0775-2684008(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
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4月27日
原标题:2021年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86986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