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充实我县消防救援力量,结合工作需要,商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征召职位
消防队员:主要担负消防执勤任务,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计划征召消防队员1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2、政治面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3、消防队员: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具备高中同等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可适当进行放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从部队退役尤其是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战士;2、拥有消防、化学、物理、电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3、持有B2以上驾照、从事汽车维修、水电维修等取得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者符合消防救援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4、有体育、文艺、写作、摄影或电子设备操作维护等特长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参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消防队员工资待遇为:4200-5500元。包括基本工资(每年增加200元)、绩效、高危补助和五险,担任正副班长、队长助理、装备技师、通信员、驾驶员等职务,增发200—800元/月不等的岗位补贴。参加全市比武考核取得名次,可给予相应奖励。
(二)生活待遇
1、政府专职队员享受29元/人每天的伙食标准,发放统一被装服装,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
2、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3、消防队员每月休假天数为8天;
4、消防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政治待遇
在日常工作和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同志,按照要求给予立功授奖、评先评优;表现优秀、政治上要求进步的,按照程序发展为中共党员。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8日-6月8日(每天8:00—18:00),截止时间为6月8日18:00。
(二)报名地点
商城县消防大队(商城县温泉大道西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