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望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新龙县消防救援队伍计划招聘11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战斗员7人、驾驶员2人、专职消防文员2人(限女性)。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为2:1,如报名截止后未能达到此比例,可对招聘名额进行统筹。
三、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色盲。
2.战斗员(限男性)、驾驶员(限男性)、专职消防文员(限女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消防文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7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之间)。消防救援退役人员、退役军人、现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或取得应急救援培训证书、灭火救援专业技能鉴定证书等有关消防救援技能资质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5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2.驾驶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5月17日至2001年5月17日之间)。需持有机动车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龄必须满1年以上。
3.专职消防文员:限女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1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之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6.其它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受理。地点: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消防站办公室。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提前自行打印并准确填写《新龙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政审表》(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电话)。《报名、政审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2.提交材料:报考者应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已经填好的《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在现场进行提交,否则不予报名。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证明;驾驶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及交警部门驾驶证有效性的盖章证明材料;三老干部直系亲属后代的组织部门证明文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脱贫人口的扶贫办证明文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各类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