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应急救援执勤力量,参照《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严格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把德才兼备的人员选拔到消防工作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 8名,厨师1名(男女不限)。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素养;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5.高中及以上学历,有B2照以上驾驶证、复原退伍军人、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政府专职消防员具有汉中户籍或长期在汉台区居住的男性公民,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复原退伍人员及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以上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哮喘,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身高减100x0.9标准体型算法)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厨师:
1.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早中晚三餐;
2.年龄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健康证、三甲医院体检证明、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曾在区消防大队工作过,被单位辞退或本人辞职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