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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12人)

2021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12人)

七、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集中到相关医院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具体另行通知。

八、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天。

九、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公示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1年,培训试用期1个月。被录用的专职消防员由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统一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统一分配到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各消防站工作,参照消防救援支队现行管理制度实行管理,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续签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1)工资待遇标准。培训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战斗员岗位平均月收入约5500元,B2证驾驶员平均月收入约5900元,A1、A2证驾驶员平均月收入约6300元(以上薪资包含五险一金)。

表现优秀且综合能力强的队员可优先担任管理岗位人员,可由战斗员-(副)班长-(副)队长,工资待遇逐年递增。

(2)工作期间,免费食宿,免费供给夏常服、冬常服、作训服等被装和生活用品。

(3)录取人员试用期内每周休息1天,分二批休息,试用期结束后每月休息8天,具体调休计划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人员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其中8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其余时间在队原地备勤。

(4)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优先录取报考工作所在地和家庭附近的队员,特殊情况除外。

(5)所属单位每年为专职消防员免费体检1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6)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被录用人员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工作。

十一、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17119

(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江路119号(瑞景名都西面)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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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Z4Q3xvOnCqtErRBlUyjrQ